农业机械主要责任,农业机械主要责任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机械主要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业机械主要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机部门的责任?
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联合收割机的维修和零配件、油料的供应工作,严禁***冒伪劣的农机零配件和油料进入市场。
农机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农业机械服务站简称农机站农机站主要职责: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对全乡农业机械进行管理,维修,提供农机配件,推广行使本乡实际的新农具,新技术,对行走机械及座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修复和改造本乡机电提灌,并对全乡农村道路进行科学规划。
怎样认定农机事故的责任?
法定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7日***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公路法律、法规处理。”第二十七条:“对经过现场勘验、检查的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农业机械鉴定的,应当自收到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农业机械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95年8月17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三十六条 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立即***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护,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第三十七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时,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可暂扣留当事人的农业机械和有关证件、物品,事故责任认定后立即归还。扣留农业机械和有关证件、物品,应开具凭证。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2011第2号令)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本辖区农机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机事故的处理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机部经理职责?
1. 重点负责公司农机作业和管理;
2. 组织做好各区域生产环节所需农机具的选型和调配、维护和保养;
3. 科学编制并有效组织实施农机作业***,有效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机械主要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机械主要责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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